《必博体育官网防彈科技》 防彈咨詢:18867521888
本標準在技術內容上非等效采用美國UL 752:1995《防彈玻璃》 ,并參考英國BS 5051:1988《防彈玻璃》,ASTM F1233:1995《防彈玻璃材料和系統的試驗方法》等標準。本標準只規定了防彈性能試驗方 法及要求 ,其他性能采用GB 9656-1996《汽車用安全玻璃》和GB 9962-1999《夾層玻璃》相應條款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防彈玻璃
Bullet resistant glazing
GB 17840-1999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防彈玻璃的分類 、性能要求 、試驗方法 、檢驗規則和包裝、標志、運輸 、貯存 。
本標準適用于汽車 、建筑及其他用防彈玻璃 。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 ,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 。本標準出版時 ,所示版本均為有效 。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 ,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6544-1986 瓦楞紙板
GB 9656-1996 汽車用安全玻璃(可供認證用)
GB 9962-1999 夾層玻璃(eqv JIS R3205;1989)
GB 11614-1999 浮法玻璃
GB/T 17340-1998 汽車安全玻璃的尺寸 、形狀及外觀
JC/T 512-1993 汽車安全玻璃包裝
JC/T 632-1996 汽車安全玻璃術語
3 定義
本標準采用JC/T 632的定義及下列定義 。
3.1 L類防彈玻璃L-bullet resistant glazing
能夠阻擋彈頭穿透 ,受沖擊玻璃背面的飛濺物不應穿透測試卡的防彈玻璃 。
3.2 M類防彈玻璃M-bullet resistant glazing
能夠阻擋彈頭穿透,受沖擊玻璃背面有飛濺物 ,但飛濺物不應嵌入測試卡上的防彈玻璃 。
3.3 H類防彈玻璃H-bullet resistant glazing
能夠阻擋彈頭穿透 ,受沖擊玻璃背面無碎片剝落的防彈玻璃.
3.4 沖擊面attack face
進行射擊試驗時 ,正對槍械槍口的防彈玻璃表面 。一般由制造者確定并作出明顯標志.
3.5 射擊距離test range
射擊時 ,槍械槍口距防彈玻璃試樣沖擊面表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
3.6 彈速范圍bullet velocity
某種槍械彈頭初速最小值到最大值范圍 。
3.7 彈著點距離striking distance
試樣受射擊后 ,彈著點中心與彈著點中心之間的距離 。
3.8 測試卡witness card
放在玻璃后面 ,用來測試玻璃飛濺物的一種瓦楞紙板.
3.9 穿透penetration
防彈玻璃中彈后,在玻璃上出現通孔或可以透過空氣的裂縫 。
3.10 飛濺物glass splinter
防彈玻璃中彈后 ,飛離玻璃本體的碎片.
3.11 有效射擊fair hit
符合表3規定的射擊 ,或符合下列任意一條要求的射擊均為有效射擊:
a)射擊后 ,實測彈速小于規定彈速范圍的最小速度 ,射擊結果玻璃試樣穿透 ;
b)射擊后 ,實測彈速大于規定彈速范圍的最大速度,不影響此類玻璃試樣防彈性能的結果判定的射擊;
c)射擊后 ,實測彈著點距離小于規定距離 ,其他符合表3要求 ,且不影響此類試驗樣品防彈性能的結果判定的射擊 ;
d)射擊后 ,實測彈著點距離大于規定距離 ,射擊結果玻璃試樣穿透 。
3.12 無效射擊unfair hit
除有效射擊以外的射擊為無效射擊。
4 產品分類
4.1 分類
4.1.1 按防彈玻璃防彈性能不同分類:
a) L類防彈玻璃 ,
b) M類防彈玻璃 ;
c)H類防彈玻璃 。
4.1.2 按應用分類:
a) Q一汽車用防彈玻璃 ;
b) J一建筑及其他用防彈玻璃.
4.2 分級
同一類別的防彈玻璃按防槍械 、槍彈能力大小分級如下:
a) F64級能防64式7.62 mm手槍 ;
b) F54級能防54式7.62 mm手槍 ;
c) F79級能防79式7.62 mm輕型沖鋒槍 ;
d) F56級能防56式7.62 mm沖鋒槍 ;
e) FJ79級能防79式7.62 mm狙擊步槍 ,
每一級別所用的槍械 、槍彈的性能要求 ,應符合表3的規定.
4.3產品標記
每件產品應清楚地標記標準代號 、防彈等級 、類別和產品的沖擊面.
符合本標準要求的各種防彈玻璃可按表1將其所屬等級 、類別符號在產品標記中注明 。
表1
等級符號 |
性能類別 |
F64-L |
L類防彈玻璃 |
F54-L |
L類防彈玻璃 |
F79-L |
L類防彈玻璃 |
F56-L |
L類防彈玻璃 |
FJ79-L |
L類防彈玻璃 |
F64-M |
M類防彈玻璃 |
F54-M |
M類防彈玻璃 |
F79-M |
M類防彈玻璃 |
F56-M |
M類防彈玻璃 |
FJ79-M |
M類防彈玻璃 |
F64-H |
H類防彈玻璃 |
F54-H |
H類防彈玻璃 |
F79-H |
H類防彈玻璃 |
F56-H |
H類防彈玻璃 |
FJ79-H |
H類防彈玻璃 |
實例:對于F46級L類汽車用防彈玻璃的標記為:GB****-** F46-L-Q
5 要求
用途不同的防彈玻璃技術要求應符合表2相應條款的規定 。
表2 技術要求及其試驗方法條款
項目 |
汽車用防彈玻璃 |
建筑及其他用防彈玻璃 |
||||
GB9656-1996 |
GB/T17340-1998 |
GB9962-1999 |
||||
技術要求 |
試驗方法 |
技術要求 |
試驗方法 |
技術要求 |
試驗方法 |
|
尺寸偏差 |
—— |
—— |
5.1 |
7.1 |
5.3 |
6.3 |
吻合度 |
—— |
—— |
5.2 |
7.3 |
—— |
—— |
外觀質量 |
—— |
—— |
6 |
7.4 |
5.2 |
6.2 |
厚度 |
5.1 |
6.1 |
—— |
—— |
5.3 |
6.3 |
透射比 |
5.2 |
6.2 |
—— |
—— |
5.5 |
6.5 |
副像偏離 |
5.3 |
6.3 |
—— |
—— |
—— |
—— |
光畸變 |
5.4 |
5.4 |
—— |
—— |
—— |
—— |
顏色識別 |
5.5 |
5.6 |
—— |
—— |
—— |
—— |
耐熱性 |
5.7 |
6.7 |
—— |
—— |
5.7 |
6.7 |
耐輻照性 |
5.8 |
6.8 |
—— |
—— |
5.9 |
6.9 |
耐濕性 |
5.9 |
6.9 |
—— |
—— |
5.8 |
6.8 |
防彈性能 |
本標準5.2防彈能力及第6章試驗方法條款 |
5.1 材料
防彈玻璃應采用符合下列標準規定的玻璃材料或滿足相應技術條件或訂貨文件要求的材料復合而成 。
5.1.1 玻璃材料
浮法玻璃應符合GB 11614的要求。
壓延玻璃應符合相應技術條件要求 。
5.1.2 塑料透明材料
聚碳酸醋板 、丙烯酸酷板應符合相應技術條件要求 。
5.1.3 中間層材料
無特殊要求時,一般采用聚乙烯醇縮丁醛 、聚氨醋中間膜 ,應符合相應技術條件要求或訂貨文件要求 。
5.1.4 其他材料
為加工成高強輕質的防彈玻璃而采用的其他新型材料.
5.2 防彈能力
每一類別、等級防彈玻璃取三塊試樣進行試驗 ,每塊試樣要求的射擊發數均符合表3規定 。
在常溫使用的防彈玻璃 ,試樣應符合本標準6.2中a)的要求 ,防彈性能應符合表3要求 。
在特殊溫度環境下使用的防彈玻璃,應要求各有一塊試樣進行常溫 、低溫 、高溫條件下的試驗 ,試樣應符合本標準6. 2的要求 ,防彈性能應符合表3要求。
選擇與表3規定不同的槍械 、槍彈進行防彈能力試驗時 ,可由供需雙方商定 ,但需在報告中注明槍械 、槍彈的性能參數。
表3 各級具體槍械、槍彈的性能要求
防彈等級 |
槍械類型 |
槍彈類型 |
彈速范圍 m/s |
能量 j |
射擊距離 m |
射擊發數 |
彈著點距離 mm |
防彈能力識別 |
|
||||||||
F46 |
64式7.62mm 手槍 |
64式7.62mm 手槍彈(鉛芯) 4.72~4.87g |
300~320 |
212.4~249.3 |
3 |
3 |
100±10 彈著點呈正三角形 |
L M H |
|
||||||||
F54 |
54式7.62mm 手槍 |
51-1式7.62mm 手槍彈(鋼芯) 5.56~5.69 |
420~440 |
490.4~550.8 |
3 |
3 |
100±10 彈著點呈正三角形 |
L M H |
|
||||||||
F79 |
79式7.62mm 輕型沖鋒槍 |
51-1式7.62mm 手槍彈(鋼芯) 5.56~5.69 |
480~515
|
640.5~754.6 |
10 |
3 |
100±20 彈著點呈正三角形 |
L M H |
|
||||||||
F56 |
56式7.62mm 沖鋒槍 |
56式7.62mm 普通彈 7.75~8.05g |
710~725 |
1953.4~2115.6 |
15 |
3 |
100 +30-10 彈著點呈正三角形 |
L M H |
|
||||||||
FJ79 |
79式7.62mm 狙擊步槍 |
53式7.62mm 普通彈(鋼芯) 9.45~9.75g |
830~870 |
3255~3689.9 |
50 |
1 |
式樣中心 φ50mm 范圍內 |
L M H |
|
||||||||
|
|
|
|
|
|
|
|
|
|
6 試驗方法
6.1 試驗條件
除特殊規定外 ,試驗應在下述條件下進行:
溫度:20℃±5℃ ;
大氣壓力:8.60 X 10 4 ~ 1.06 X 10 5 Pa ;
相對濕度:40%-80%.
6.2 試樣
試樣必須是與產品同樣材料 ,同一工藝條件下生產出來的 。樣品外形尺寸為420 mm±5 mm的正方形 ,試樣共三塊 ,并至少提供一塊多余試樣備用.
a)常溫試驗:試樣應在20℃±5℃環境下放置3 h,
b)低溫試驗:試樣應在-29℃±3℃環境下放置3h后,取出立即進行射擊試驗 。
c)高溫試驗:試樣應在49℃±3℃環境下放置3h后 ,取出立即進行射擊試驗 。
6.3 試驗設備
6.3.1 測試卡
測試卡是厚度約為3. 2 mm ,符合GB/T 6544規定的S-3.2類別的瓦楞紙板 ,放置在被測玻璃后面約450 mm處 ,面積不小于600 mm X 600 mm.
6.3.2試驗架
a)試驗架應用金屬材料制做 ,且有足夠的強度,在試驗過程中能保持試樣位置不變·
b)試驗架應保證試樣能垂直安裝 ,并將試樣左右兩邊夾緊 ,每邊至少有三個固定點,邊框與試樣接觸面應粘上至少寬15 mm ,厚3 mm的橡膠條。試驗架應保證測試卡與試樣的幾何中心在同一軸線上 。
a)試驗架應設計成能夠安裝不同厚度玻璃的試驗樣品 ,并保證有350 mm X 350 mm的明顯射擊區,且方便移動以適應不同的射擊距離的需要。
d)測試卡的位置應固定 ,并與對面試驗架上的玻璃最近一表面相距450 mm.
e)應建立安全的防護掩體以保護操作人員的安全 ,必要時安裝一個武器擊發遙控系統·
6.3.3 測速系統
為了測定彈頭的速度 ,應在槍械和試驗樣品之間配用一種合適的測速裝置。測試精度應小于0.5%.測定距槍口1. 5 m處的彈頭速度 。
6.4 試驗程序
6.4.1按產品所屬防彈性能等級要求,依表3確定槍械 、槍彈類型 、射擊距離 。
6.4.2將滿足規定要求的試樣安裝于試驗架上 ,并確定試樣的受沖擊面正對槍械槍口并垂直于射擊方向 。
6.4.3在試樣中央 ,畫等邊三角形 ,每邊長應符合表3彈著點距離的規定 ,并用明顯標識標出彈著點位置 ;若為FJ79等級防彈玻璃,則應在試樣中心標明彈著點位置以便射手瞄準射擊 。
6.4.4應保證子彈入射方向與試樣表面基本垂直 ,接通測速裝置 ,測出彈頭速度 。
6.4.5每次射擊后 ,應檢查并記錄試樣是否穿透 ,測量彈著點之間的實際距離 ,確定射擊的有效性,并記錄 。
6.4.6每次射擊后 ,對著光線檢查 ,如有任何光透過測試卡 ,均表明測試卡被穿透 。
6.4.7更換測試卡 ,繼續進行其余試樣的射擊試驗,射擊完畢 ,確定玻璃的防彈等級·
射擊試驗中出現無效射擊時 ,應換一塊新試樣重新試驗。
6.5 試驗結果判定
射擊后 ,以三塊試樣所屬最低類別來確定此等級防彈玻璃的防彈類別 。
6.5.1每次射擊后 ,有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出現 ,則判此級防彈玻璃不合格.
a)彈頭穿透防彈玻璃試樣 ;
b)防彈玻璃試樣未被穿透 ,但玻璃背面的飛濺物穿透測試卡 。
6.5.2每次射擊后 ,防彈玻璃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則為L類防彈玻璃 。
a)防彈玻璃試樣未穿透 ;
b)玻璃背面的飛濺物不應穿透測試卡。
6.5.3每次射擊后 ,防彈玻璃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則為M類防彈玻璃 。
a)防彈玻璃試樣未穿透;
b)玻璃背面的飛濺物不應嵌入測試卡 。
6.5.4每次射擊后 ,防彈玻璃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則為H類防彈玻璃 。
a)防彈玻璃試樣未穿透 ;
b)玻璃背面無碎片剝落 。
6.6 試驗報告
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a)生產廠廠名 ,
b)試樣 、產品名稱 、規格及結構 ,
c)槍械 ,槍彈的詳細說明 ,
d)檢驗項目及檢驗依據 ;
e)試驗結果 ,
f)試驗日期。
7 檢驗規則
Gs 17840一1999
7.1 檢驗分類
檢驗分鑒定檢驗、質量一致性檢驗 。
7.2 鑒定檢驗
7.2.1 檢驗項目
檢驗項目為本標準表2規定的該種產品全部技術要求.
汽車用防彈玻璃性能有:尺寸偏差 、吻合度、外觀質量 、厚度 、透射比 、副像偏離、光畸變 、顏色識別 、耐熱性 、耐輻照性 、耐濕性 、防彈性能:建筑及其他用防彈玻璃性能有:尺寸偏差 、外觀質量 、厚度 、透射比 、耐熱性 、耐輻照性、耐濕性 、防彈性能 。
7.2.2 鑒定檢驗及判定
對產品所要求的技術性能 ,用試樣進行檢驗時 ,應采用同一工藝條件下的試樣 。按本標準第5章規定的相應條款進行產品單項性能合格判定 ,如果各項性能中有一項或有一項以上不合格,則該產品為不合格產品 。
7.3 質量一致性檢驗
7.3.1 檢驗項目
a)逐件檢驗:每塊產品應進行尺寸偏差 、外觀質量檢驗 ;汽車用防彈玻璃還應進行吻合度 、副像偏離 、光畸變性能檢驗 。
b)抽樣檢驗:厚度 、耐熱性 、耐輻照性 、耐濕性 、防彈性能,汽車用防彈玻璃還應有透射比 、顏色識別性能檢驗.
7.3.2 質量一致性檢驗組批規則及判定
a)逐件檢驗時 ,若其中有一項不合格 ,則認為該件產品不合格 ,應從該批產品中剔除 。
b)抽樣檢驗:當防彈玻璃產品批量生產累積一年時間 。對產品所要求的技術性能,若用產品檢驗時 ,根據檢測項目所要求的數量從該批產品中隨機抽取 。若用試樣進行檢驗時 ,應采用同一工藝條件下生產的試樣。按本標準第5章規定的相應條款進行產品單項性能合格判定 ,如果各項性能中有一項不合格 ,則該批產品為不合格產品 。
8 包裝 、標志、運輸 、貯存
8.1 包裝
產品應用集裝箱或木箱包裝。每片玻璃應用塑料袋或紙包裝 。玻璃與包裝箱之間用不易引起玻璃劃傷等外觀缺陷的輕軟材料填實.具體要求應符合JC/T 512的規定.
8.2 標志
標志應符合JC/T 512的有關規定 。每個包裝箱外應標明“朝上 ,小心輕放”等字樣和玻璃厚度 、產品型號 、廠名或商標 。
8.3 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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